“立宪派”
字数 1288 2025-12-21 22:08:33

“立宪派”

  1. 概念界定与基本构成:在晚清最后十年(1901-1911),尤其是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之后,中国政治舞台上形成了一个主张通过和平、渐进的方式,推动清政府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行君主立宪制度的政治力量与社会群体,史称“立宪派”。其核心成员主要来源于两部分:一是国内新兴的绅商阶层,包括具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地方士绅、实业家、教育家和新式知识分子;二是流亡海外的维新派人士(如康有为、梁启超领导的保皇会)。他们与主张暴力推翻清王朝的“革命派”形成鲜明对立,希望通过体制内的变革,建立议会和责任内阁,限制君权,实现富国强兵。

  2. 思想来源与早期活动:立宪派的思想直接承袭自戊戌时期的维新思想,尤其是康有为、梁启超关于设议院、定宪法的政治主张。20世纪初,随着清政府推行“新政”、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以及西方政治学说进一步传播,立宪思潮在国内绅商和开明官僚中迅速滋长。早期活动多以个人呼吁、报刊宣传为主,如梁启超在日本创办的《清议报》《新民丛报》成为重要的舆论阵地。1904-1905年的日俄战争(日本立宪国战胜俄国专制国)被立宪派广泛宣传为“立宪战胜专制”的例证,极大地推动了国内立宪思潮的高涨。

  3. 组织化与请愿运动: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仿行立宪”,极大地鼓舞了立宪派。他们开始从舆论宣传走向有组织的政治活动。1906年至1908年间,张謇、汤寿潜、郑孝胥等江浙绅商领袖在上海先后成立了“预备立宪公会”,湖北有“宪政筹备会”,湖南有“宪政公会”,广东有“粤商自治会”等,这些成为立宪派的核心组织。1907年秋起,杨度在日本东京组织“宪政讲习会”,并率先发动了要求速开国会的请愿。1908年,各省立宪派代表联袂赴京递交请愿书,请求速开国会、颁布宪法,形成第一次国会请愿高潮。清政府虽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并宣布以九年为预备期,但态度敷衍。

  4. 三次大请愿与政治激进化:1909年各省谘议局成立后,立宪派获得了合法的活动平台和地域性政治力量。1910年,以各省谘议局代表为主体,立宪派发起了三次规模空前的速开国会请愿运动。第一次(1910年1月)和第二次(1910年6月)均遭清廷拒绝。第三次请愿(1910年10月)声势浩大,得到部分督抚支持,清廷被迫宣布将预备期缩短为六年,即于1913年召开国会,并先行设立责任内阁。然而,1911年5月“皇族内阁”的出笼,彻底暴露了清廷“假立宪、真集权”的本质,使绝大多数立宪派对清政府彻底失望,其政治立场开始发生根本性动摇。

  5. 转向与历史作用:“皇族内阁”的成立是立宪派与清政府关系破裂的标志性事件。许多立宪派人士认识到通过清廷实现宪政已无可能,政治态度趋于激进。辛亥革命爆发后,多数立宪派审时度势,迅速转向支持或附和革命,利用其在地方谘议局的地位和影响力,推动各省“和平光复”,加速了清王朝的崩溃和民国初年政权的建立。立宪派在晚清最后十年广泛传播了宪政思想,组织了近代中国最早的大规模合法政治请愿运动,客观上促进了国民的政治觉醒,并为辛亥革命的迅速成功提供了重要助力,但其与革命派在建国理念上的分歧,也埋下了民国初年政争的伏笔。

“立宪派” 概念界定与基本构成 :在晚清最后十年(1901-1911),尤其是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之后,中国政治舞台上形成了一个主张通过和平、渐进的方式,推动清政府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行君主立宪制度的政治力量与社会群体,史称“立宪派”。其核心成员主要来源于两部分:一是国内新兴的绅商阶层,包括具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地方士绅、实业家、教育家和新式知识分子;二是流亡海外的维新派人士(如康有为、梁启超领导的保皇会)。他们与主张暴力推翻清王朝的“革命派”形成鲜明对立,希望通过体制内的变革,建立议会和责任内阁,限制君权,实现富国强兵。 思想来源与早期活动 :立宪派的思想直接承袭自戊戌时期的维新思想,尤其是康有为、梁启超关于设议院、定宪法的政治主张。20世纪初,随着清政府推行“新政”、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以及西方政治学说进一步传播,立宪思潮在国内绅商和开明官僚中迅速滋长。早期活动多以个人呼吁、报刊宣传为主,如梁启超在日本创办的《清议报》《新民丛报》成为重要的舆论阵地。1904-1905年的日俄战争(日本立宪国战胜俄国专制国)被立宪派广泛宣传为“立宪战胜专制”的例证,极大地推动了国内立宪思潮的高涨。 组织化与请愿运动 :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仿行立宪”,极大地鼓舞了立宪派。他们开始从舆论宣传走向有组织的政治活动。1906年至1908年间,张謇、汤寿潜、郑孝胥等江浙绅商领袖在上海先后成立了“预备立宪公会”,湖北有“宪政筹备会”,湖南有“宪政公会”,广东有“粤商自治会”等,这些成为立宪派的核心组织。1907年秋起,杨度在日本东京组织“宪政讲习会”,并率先发动了要求速开国会的请愿。1908年,各省立宪派代表联袂赴京递交请愿书,请求速开国会、颁布宪法,形成第一次国会请愿高潮。清政府虽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并宣布以九年为预备期,但态度敷衍。 三次大请愿与政治激进化 :1909年各省谘议局成立后,立宪派获得了合法的活动平台和地域性政治力量。1910年,以各省谘议局代表为主体,立宪派发起了三次规模空前的速开国会请愿运动。第一次(1910年1月)和第二次(1910年6月)均遭清廷拒绝。第三次请愿(1910年10月)声势浩大,得到部分督抚支持,清廷被迫宣布将预备期缩短为六年,即于1913年召开国会,并先行设立责任内阁。然而,1911年5月“皇族内阁”的出笼,彻底暴露了清廷“假立宪、真集权”的本质,使绝大多数立宪派对清政府彻底失望,其政治立场开始发生根本性动摇。 转向与历史作用 :“皇族内阁”的成立是立宪派与清政府关系破裂的标志性事件。许多立宪派人士认识到通过清廷实现宪政已无可能,政治态度趋于激进。辛亥革命爆发后,多数立宪派审时度势,迅速转向支持或附和革命,利用其在地方谘议局的地位和影响力,推动各省“和平光复”,加速了清王朝的崩溃和民国初年政权的建立。立宪派在晚清最后十年广泛传播了宪政思想,组织了近代中国最早的大规模合法政治请愿运动,客观上促进了国民的政治觉醒,并为辛亥革命的迅速成功提供了重要助力,但其与革命派在建国理念上的分歧,也埋下了民国初年政争的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