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的“和籴”与“和买”制度》
字数 1411 2025-12-22 16:15:49

《宋元时期的“和籴”与“和买”制度》

第一步:核心概念与时代背景
“和籴”与“和买”是宋元时期政府向民间征购物资的两项重要制度。“和”字意为“议和”、“交易”,理论上指政府以公平价格与民间进行买卖。但在实际执行中,它们往往演变为变相的赋税。

  • 和籴:主要指政府向民间购买粮食,以满足军队、官僚等国家消费需求,特别是用于边境军粮储备。
  • 和买:在宋代主要指政府预付本金(“预支钱”),向民间购买丝麻等纺织品,最初主要针对绢帛,故常称“和买绢”。元代则范围更广。
  • 背景:这两项制度兴起的共同背景是,传统的实物赋税(如田租、户调)已无法满足庞大帝国的财政需求,尤其是对特定物资(粮、绢)的集中、大量需求。政府试图通过市场手段获取物资,以补充和调剂财政体系。

第二步:宋代制度的具体运作与演变

  1. 初衷与早期实践:宋代“和籴”与“和买”初期确实带有一定市场性。如“和籴”,政府于粮产区设场,按市价或稍高于市价收购;“和买绢”则在青黄不接时预付钱款,待丝织品上市后收取绢帛,帮助农户周转,政府也获得物资。
  2. 性质异化——从“和”到“抑”
    • 定额摊派:随着财政压力增大,政府不再根据实际需求和自愿原则,而是将收购数量按户等、田亩强行摊派给民户,成为定额负担。
    • 支付手段变质:支付给民户的“本金”逐渐从现钱变为贬值物品(如茶叶、官告等)甚至拖欠,“和买”沦为虚数。
    • 折变与加税:政府常将“和买绢”折变成钱或其他物品缴纳,且折价不合理。到南宋,“和买绢”已完全演变为无本赋税,与“夏税绢”无异。“和籴”粮款也常被克扣或挪用。
    • “籴本”筹措:为筹集购粮本金,政府常增设苛捐杂税(如“籴本钱”),进一步加重百姓负担。

第三步:元代制度的继承与发展
元代全面继承了宋代的“和籴”与“和买”,但更具强制性,并与其户籍制度(“诸色户计”)紧密结合。

  1. “和籴”:规模巨大,主要用于满足大都(北京)和北边草原的粮食需求。政府通过盐引、茶引、钞币等作为支付手段,但常强制摊派,低价收购,成为民户重负,且运输费用也常转嫁给百姓。
  2. “和买”:范围远超宋代,包括军需用品、宫廷消费品、工程物料等几乎所有官府所需物资。其特点为:
    • 强制性:政府直接向各行户(手工业者、商人)、民户摊派种类和数量,称“科配”或“差发”。
    • 低价与拖欠:所给价钱远低于市价,甚至长期拖欠,形成“白著”(白拿)。
    • 包买商介入:政府常指派富商或权贵(“斡脱”)代为“和买”,这些人借机盘剥,加剧了民间痛苦。

第四步:制度影响与社会矛盾

  1. 财政意义:这两项制度在短期内确实为宋元政府,尤其是应对战争、维持庞大官僚和军事体系,提供了重要的物资补充渠道,是实物财政体系向货币财政过渡中的一种混合形态。
  2. 负面效应
    • 加重民困:实质上的强制征购和低价掠夺严重剥削了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是宋元时期重要的民间疾苦来源,常引发局部反抗。
    • 扰乱市场:大规模行政采购扭曲了正常的商品流通和价格,不利于民间经济发展。
    • 吏治腐败:摊派、定价、支付环节充满寻租空间,成为官吏勒索中饱的渊薮。
  3. 历史定位:“和籴”与“和买”制度清晰地展示了中国古代国家在经济领域“强政府”角色的两面性:一方面试图通过市场手段灵活调配资源;另一方面,其行政权力的强大惯性又极易使“交易”异化为“征敛”,成为压在编户齐民身上的额外负担。它们是中国帝制时期贡赋体系在商品经济发展条件下的重要变形和组成部分。
《宋元时期的“和籴”与“和买”制度》 第一步:核心概念与时代背景 “和籴”与“和买”是宋元时期政府向民间征购物资的两项重要制度。“和”字意为“议和”、“交易”,理论上指政府以公平价格与民间进行买卖。但在实际执行中,它们往往演变为变相的赋税。 和籴 :主要指政府向民间购买粮食,以满足军队、官僚等国家消费需求,特别是用于边境军粮储备。 和买 :在宋代主要指政府预付本金(“预支钱”),向民间购买丝麻等纺织品,最初主要针对绢帛,故常称“和买绢”。元代则范围更广。 背景 :这两项制度兴起的共同背景是,传统的实物赋税(如田租、户调)已无法满足庞大帝国的财政需求,尤其是对特定物资(粮、绢)的集中、大量需求。政府试图通过市场手段获取物资,以补充和调剂财政体系。 第二步:宋代制度的具体运作与演变 初衷与早期实践 :宋代“和籴”与“和买”初期确实带有一定市场性。如“和籴”,政府于粮产区设场,按市价或稍高于市价收购;“和买绢”则在青黄不接时预付钱款,待丝织品上市后收取绢帛,帮助农户周转,政府也获得物资。 性质异化——从“和”到“抑” : 定额摊派 :随着财政压力增大,政府不再根据实际需求和自愿原则,而是将收购数量按户等、田亩强行摊派给民户,成为定额负担。 支付手段变质 :支付给民户的“本金”逐渐从现钱变为贬值物品(如茶叶、官告等)甚至拖欠,“和买”沦为虚数。 折变与加税 :政府常将“和买绢”折变成钱或其他物品缴纳,且折价不合理。到南宋,“和买绢”已完全演变为无本赋税,与“夏税绢”无异。“和籴”粮款也常被克扣或挪用。 “籴本”筹措 :为筹集购粮本金,政府常增设苛捐杂税(如“籴本钱”),进一步加重百姓负担。 第三步:元代制度的继承与发展 元代全面继承了宋代的“和籴”与“和买”,但更具强制性,并与其户籍制度(“诸色户计”)紧密结合。 “和籴” :规模巨大,主要用于满足大都(北京)和北边草原的粮食需求。政府通过盐引、茶引、钞币等作为支付手段,但常强制摊派,低价收购,成为民户重负,且运输费用也常转嫁给百姓。 “和买” :范围远超宋代,包括军需用品、宫廷消费品、工程物料等几乎所有官府所需物资。其特点为: 强制性 :政府直接向各行户(手工业者、商人)、民户摊派种类和数量,称“科配”或“差发”。 低价与拖欠 :所给价钱远低于市价,甚至长期拖欠,形成“白著”(白拿)。 包买商介入 :政府常指派富商或权贵(“斡脱”)代为“和买”,这些人借机盘剥,加剧了民间痛苦。 第四步:制度影响与社会矛盾 财政意义 :这两项制度在短期内确实为宋元政府,尤其是应对战争、维持庞大官僚和军事体系,提供了重要的物资补充渠道,是实物财政体系向货币财政过渡中的一种混合形态。 负面效应 : 加重民困 :实质上的强制征购和低价掠夺严重剥削了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是宋元时期重要的民间疾苦来源,常引发局部反抗。 扰乱市场 :大规模行政采购扭曲了正常的商品流通和价格,不利于民间经济发展。 吏治腐败 :摊派、定价、支付环节充满寻租空间,成为官吏勒索中饱的渊薮。 历史定位 :“和籴”与“和买”制度清晰地展示了中国古代国家在经济领域“强政府”角色的两面性:一方面试图通过市场手段灵活调配资源;另一方面,其行政权力的强大惯性又极易使“交易”异化为“征敛”,成为压在编户齐民身上的额外负担。它们是中国帝制时期贡赋体系在商品经济发展条件下的重要变形和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