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存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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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核心关切:历史存在论是史学理论中的一个深层哲学论域,它探讨的核心问题是“历史本身以何种方式存在?” 这并非追问某个具体历史事件或人物是否存在,而是追问“历史”这一整体范畴、我们称之为“历史”的那个东西,其本体论地位是什么。它试图回答:历史是独立于我们认知的客观实在序列,还是人类意识或话语的建构产物?它是过去事件的集合,还是当下对过去的理解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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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对立与演变:这一理论的思想根源可以追溯到古典哲学关于“存在”的思辨,但其现代形态主要围绕两组核心对立展开。首先是 “实在论”与“观念论/建构论” 的对立。实在论认为,过去的事件确曾发生,构成了一个独立于后世史家意识的客观历史实在(虽不完全可及)。观念论(尤其在柯林武德等人处)则强调,历史只存在于史家基于证据的重新思想(重演)之中。建构论更进一步,认为历史知识是社会、文化和话语实践的产物。其次是 “过去”与“历史” 的区分。这一区分至关重要:“过去”指所有已发生事件的总体,是混沌、无限且不可直接触及的;而“历史”是我们通过叙事、论证、证据编排而对“过去”进行的选择、组织和表述,是有限的、有序的、可理解的文本或话语。历史存在论正聚焦于“历史”从“过去”中生成的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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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理论视角:对这一存在方式的不同理解,形成了几个关键视角。
- 作为“效果”的历史:受海德格尔存在哲学影响,历史被视为一种对人的存在(此在)具有构成性影响的“效果历史”。历史不是外在对象,而是我们理解自身和世界的视域本身,我们始终已“存在于历史之中”。伽达默尔的诠释学深化了此点,认为理解永远是历史性的,是当下与历史传统“视域融合”的产物。
- 作为“叙事建构”的历史:在叙事主义历史哲学(如海登·怀特)中,历史的存在方式被彻底文本化。过去本身是混乱的素材,历史通过情节编排、论证、意识形态和比喻等诗学与修辞策略,被建构成一个具有意义的故事或叙事。此时,历史作为一种 “叙事性存在” ,其存在模式与文学叙事有深层同构性,其“实在性”在于其话语说服力和文化影响力。
- 作为“痕迹”或“残余”的历史:这一视角(可追溯至文献学,并在福柯、德里达等人处获新解)认为,历史不存在于完整的重构中,而只存在于断裂、不完整的“痕迹”中——档案、遗物、记载、沉默、缺席。历史存在论的任务便是处理这些痕迹的悖论:它们既是过去存在的证明,又永远无法让我们完全抵达过去本身。历史知识存在于对这些痕迹的不断解读与编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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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争议与前沿:当代历史存在论的争论更为复杂。它需回应 “语言学转向”之后的反实在论挑战:如果历史仅是文本或话语,是否意味着“大屠杀”等事件仅是叙事建构?这引发了关于历史责任与伦理的激烈辩论。同时,数字转向 带来了新问题:在数据库、虚拟仿真中,“历史”又以何种数字化的、非线性的、可交互的方式存在?此外,物质性转向(关注非人元素、环境、物体)和 “在场”/“缺席”的形而上学 也在重塑历史存在论,强调历史不仅是人类的意义建构,也是物质力量、生态过程与幽灵般的“不在场者”持续发挥作用的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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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与意义:历史存在论是史学理论中最基础也最抽象的层面。它迫使研究者反思自身工作的前提:我们究竟在处理什么对象?它最终指向的结论往往是:历史并非一个静态的、等待发现的“外在物”,而是一种 动态的、关系性的存在。它存在于过去事件的残余(痕迹)、当下研究者的阐释实践(理解、叙事)以及未来读者的接受(效果)这三者构成的持续不断的循环和张力之中。理解历史存在论,是理解所有具体史学方法论和认识论争论的哲学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