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实业部》
字数 1299 2025-12-23 18:28:45
《中华民国实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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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实业部是南京国民政府(1928-1949)主管全国工商、矿业、农林、劳工等实业行政的中央部会。它的成立、演变与职能,直接反映了国民政府在经济建设、国家治理方面的理念与尝试。其前身可追溯至1912年民国肇建时的工商部,后与农林部合并为农商部。1928年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全国后,为推行“实业救国”和“建国”方略,将原工农矿部调整,正式成立实业部,作为行政院下属的十个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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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了解其组织架构与主要职能。实业部设部长一人、政务次长和常务次长各一人,下设多个司、局、委员会。核心司局通常包括:总务司(负责文书、人事、总务)、工业司(主管工厂登记、工业标准、奖励扶持)、商业司(管理公司登记、商标、商业展览、市场)、矿业司(负责矿权审核、矿业调查与监督)、农业司(后分出为独立部会)、劳工司(负责劳工法规、福利、争议调解,后亦独立)等。此外,还辖有中央农业实验所、中央工业试验所、全国度量衡局、商标局、商品检验局等重要附属专业机构,负责具体的技术推广与行政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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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需要把握其实施的主要政策与活动。实业部在存续期间,主导或参与了多项国家经济建设工作:
- 法规建设:主持或参与起草修订了《工厂法》、《工会法》、《矿业法》、《商标法》、《商品检验法》、《公司法》等一系列重要经济法规,试图构建现代资本主义经济法律框架。
- 资源调查与规划:组织了对全国矿产、工业、农业资源的初步系统调查与统计,并尝试制定了一些实业发展计划,如鼓励发展基本工业、提倡国货、举办国货展览等。
- 度量衡划一:通过全国度量衡局推行市用制(即市尺、市升、市斤),力图统一全国混乱的计量标准,为工商业发展奠定基础。
- 应对经济危机:在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大萧条冲击下,参与了一些应对措施,如对部分出口商品进行检验以维持信誉,但整体成效受限于国力与战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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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要认识其历史演变与最终结局。实业部的建制并非一成不变:
- 1931年,原属实业部的劳工司升格为劳工部(后并入社会部)。
- 1938年1月,因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民政府调整机构,将实业部与建设委员会、全国经济委员会的水利部分及军事委员会的第三部、第四部合并,改组为规模更大的经济部,以集中力量应对战时经济统制与生产需求。此后再未恢复。
- 因此,实业部是南京国民政府在前十年(1928-1937)相对稳定时期主管实业的最高行政机关,其改组标志着国民经济管理体制从相对常态的“实业建设”转向了战时的“经济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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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可以对其进行一个简要的历史评价。实业部的设立,体现了国民政府试图通过国家行政力量引导和推动现代经济发展的努力。它在法规体系建设、基础工业鼓励、全国性调查与标准统一等方面做了一些开创性工作,为后来的经济管理积累了经验。然而,其工作成效受到诸多限制:国家财政拮据、地方割据势力影响政令畅通、日本侵华导致建设环境恶化、以及其政策本身有时偏于宏观而执行力不足等。实业部的历史,是观察民国时期国家资本主导下现代化尝试、及其局限性的一个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