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转型
大转型是指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过渡的深刻社会经济重构过程。这一概念由经济史学家卡尔·波兰尼在1944年《大转型》一书中系统阐述,特指19世纪英国在市场机制扩张下社会制度与自然环境的彻底变革。
核心特征表现为三个相互关联的转变:土地被商品化并进入市场交易体系,劳动力脱离人身依附关系成为可自由买卖的商品,货币供应脱离实体约束转向国家信用体系。这种转变打破了传统社会以互惠、再分配和家计为核心的经济组织模式,催生了自我调节市场的意识形态。
具体演进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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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地运动的深化(1760-1820)——土地商品化阶段
议会圈地法案规模化推进,公共地被私有化改造。至19世纪初英格兰圈地面积超600万英亩,农村公权体系瓦解,土地成为可分割交易的资本要素。失地农民被迫成为自由劳动力,为工业革命储备人力资源。 -
济贫法改革(1834)——劳动力商品化阶段
新济贫法终止户外救济,建立劳动救济院制度。劳动者必须进入劳动力市场谋生,工资关系全面取代传统庇护关系。1834-1870年间英国工业劳动力增长240%,完整劳动力市场形成。 -
银行体系变革(1844-1860)——货币市场化阶段
《皮尔条例》确立英格兰银行发行垄断权,分离货币发行与银行业务。黄金储备与信贷扩张脱钩,构建起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弹性货币供给机制。 -
社会自我保护机制(1870-1914)——反向运动阶段
工厂法、工会合法化、社会保障立法相继出台,形成对市场扩张的制度性制约。这种"双向运动"揭示了大转型的内在矛盾:市场解放与社保护并存的发展悖论。
大转型的根本悖论在于:看似自我调节的市场实际上依赖持续的国家干预才能维持,而市场扩张引发的社会解体又必然激发保护性反应。这种张力塑造了现代经济制度的基本框架,为理解当代全球经济变革提供历史参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