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同军兴”
“咸同军兴”特指清朝咸丰、同治两朝(约1851年至1874年)期间,为应对以太平天国运动为核心的全国性大规模内部动乱(包括捻军、回民、苗民等起义),清廷被迫启动的、以地方汉族官僚主导的军事动员与军事化进程。此概念不仅指战争本身,更强调由此引发的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军事制度、财政体系的根本性变化。
第一步:概念界定与历史背景
“咸同军兴”一词,源于清人及后世史家对这段动荡时期的概括。“咸”指咸丰帝(1850-1861年在位),“同”指同治帝(1861-1875年在位),“军兴”则指国家进入非常时期的军事动员状态。其直接背景是1851年爆发的太平天国起义,迅速席卷南方,清廷依赖的八旗、绿营经制军队腐朽不堪,屡战屡败,国家统治面临空前危机。为挽救危局,清廷不得不打破“重满轻汉”、“兵权归于中央”的祖制,默许甚至鼓励地方官员和士绅自筹经费、自练军队以平乱。
第二步:核心进程——地方军事力量的崛起
这是“咸同军兴”最核心的内容。其标志性事件是曾国藩创建湘军。湘军并非国家经制军队,其特点是“兵为将有”,将领自募营勇,士兵效忠将领而非朝廷;粮饷主要依赖自筹(如厘金、捐输),而非户部拨发。湘军的成功模式被迅速效仿,如李鸿章组建淮军,左宗棠组建楚军等。这些新型武装在镇压太平天国、捻军等起义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与此同时,为应对各地起义,云南、贵州、甘肃、新疆等地也出现了由地方督抚或将领统领的团练或勇营武装,全国形成了多个以督抚为核心、集军事、财政、人事权于一体的地方权力中心。
第三步:制度变革——财政、人事与军事体制的转型
“军兴”深刻改变了国家制度:
- 财政下移与厘金制度:为筹措巨额军费,清廷允许地方“就地筹饷”。厘金(对商品征收的过境税)因此诞生并迅速全国化,成为地方军饷的主要来源。这导致中央户部对财政的控制力大幅削弱,地方督抚掌握了重要的财源。
- 人事权扩张:督抚因军功获得保举下属官员的权力(“保举”),使得大量湘淮军系统出身的人员进入地方行政体系,打破了原有的官僚铨选制度,加强了督抚对地方的控制。
- 军事制度演变:战后,部分勇营(如淮军)被保留,转变为国防常备军(“防军”),同时清廷试图整顿绿营为“练军”。但国家军事实力重心已从中央直辖的八旗绿营,转移到了由督抚节制的地方防军、练军手中。
第四步:深远影响——“内轻外重”格局的形成与近代化启动
“咸同军兴”的直接结果是平定了大规模内乱,暂时延续了清朝统治(即所谓“同治中兴”)。但其最深远的影响在于政治权力结构的根本性重塑:
- 内轻外重: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为代表的汉族地方督抚权力急剧膨胀,掌握了地方军、政、财大权,中央权威相对下降,形成了“内轻外重”的政治格局。这为后来的东南互保(1900年)乃至清末民初的地方离心倾向埋下了伏笔。
- 洋务运动的基础:这些在“军兴”中崛起的实权督抚,如曾、李、左,同时也是洋务运动的主要倡导者和实践者。他们凭借其地方权力和资源,创办了江南机器制造总局、福州船政局等一批近代军工和民用企业,启动了中国的早期工业化。可以说,没有“咸同军兴”所造就的地方实力派,洋务运动便缺乏主要的推动力量和组织基础。
- 社会结构变动:战争导致巨大人口损失与经济破坏,同时,地方士绅通过办团练、筹饷更深地卷入地方权力,绅权扩张。旧的统治秩序虽得以恢复,但其基础已被动摇。
总结而言,“咸同军兴”是晚清历史的一个关键转折点。它始于一场迫在眉睫的生存危机,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通过地方化和军事化的路径,重塑了国家的权力结构、财政军事制度,并间接催生了旨在自强求富的洋务运动,深刻影响了中国近代化的路径与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