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克顿堡条约(1851年)与南俄草原殖民化
字数 1596 2025-12-26 16:16:31
斯托克顿堡条约(1851年)与南俄草原殖民化
斯托克顿堡条约是美国政府与多个美洲原住民部落(主要是苏族分支)于1851年签署的一系列协议的总称,其核心是拉勒米堡条约。此条约旨在划定部落领地、确保通往西部的移民路线安全,并标志着美国对中部大平原系统殖民化的关键一步。
第一步:背景——西进运动中的冲突与需求
在19世纪中叶,随着“天定命运”论的盛行和加利福尼亚淘金热的刺激,大量白人移民、矿工和拓荒者通过俄勒冈小道、加利福尼亚小道等路线穿越大平原向西迁徙。这片土地传统上是苏族(拉科塔、达科他等)、夏延、阿拉帕霍等多个游牧部落的猎场。移民的通行、对木材和水源的消耗、以及随之而来的野牛数量减少,导致与原住民的摩擦日益加剧,袭击移民车队的事件频发。美国政府深感有需要“合法”获得通行权并划定边界,以减少冲突,保障西进通道畅通。
第二步:条约的谈判与核心内容
1851年夏天,在美国印第安事务官和陆军(由大卫·D·米切尔和托马斯·菲茨帕特里克主持)的组织下,约1万名来自苏族、夏延、阿拉帕霍、克劳、阿西尼博因、格罗斯文特、曼丹、希达察和阿里卡拉的代表聚集在怀俄明地区的拉勒米堡。美国政府提供了大量赠品作为诱因。
条约的核心条款包括:
- 划定领土:各部落同意明确的、互不侵犯的领土边界。这是美国政府首次试图在大平原上为多个部落划定具体范围。
- 通行权保障:各部落允许美国政府在他们的领土上修建道路和要塞(如拉勒米堡本身),并保证不对修建铁路或电报线的工人进行干扰,确保移民和邮件通道的安全。
- 赔偿机制:作为交换,美国政府承诺每年向各部落支付总计5万美元(以货物、牲畜、农具等形式)的 annuity(年金),为期50年(后美国参议院单方面改为10年)。
- 攻击追责:条约规定部落需为自己族群内个体的袭击行为负责,这为日后美军进行集体惩罚提供了“依据”。
第三步:条约的性质与根本缺陷
该条约本质上是不平等和单方面强加的。谈判存在严重的文化和法律理解错位:
- 语言与概念:多数部落首领并不理解英语或“领土主权永久割让”的欧洲法律概念。他们可能视之为建立友谊、分享土地使用权和获取礼物的协议,而非永久性出售土地。
- 代表性问题:并非所有相关部落或部落内所有派系都参加了谈判或同意了条款。例如,一些重要的拉科塔(苏族)首领并未出席,其后的年轻领袖如红云等也从未承认该条约。
- 不可持续性:条约条款与平原印第安人的游牧生活和文化根本冲突。划定固定边界限制了他们的狩猎范围,而野牛群的减少(部分由移民导致)迫使他们不得不越界狩猎,从而“违反”条约。
第四步:后果与遗产
斯托克顿堡条约未能带来持久的和平,反而成为数十年血腥冲突的导火索:
- 条款破裂:美国政府经常延迟或克扣承诺的年金支付,导致部落陷入困境。白人移民和寻矿者经常无视条约边界,非法侵入部落领地,引发冲突。
- 战争导火索:1854年的“格兰杰堡事件”(一名移民声称拉科塔人杀了他的牛,美军过度反应导致友好首领康由士被杀害)直接引发了随后的“第一次苏族战争”,条约体系开始崩溃。
- 系统性殖民的开端:该条约是美国政府系统性夺取平原印第安人土地、将其限制在保留地政策的早期关键法律工具。它试图将游牧民族固定化,为后续更多的土地割让条约(如1868年拉勒米堡条约)铺平了道路。
- 野牛灭绝与最终征服:条约保障的交通线加速了西部开发,铁路的修建和职业猎手的屠杀导致了野牛在几十年内几近灭绝,这摧毁了平原印第安人的经济和文化基础,最终使他们无法抵抗美军的军事压力和被迫进入保留地的命运。
总之,1851年的斯托克顿堡条约是美国西进运动中一个关键转折点,它表面上寻求和平,实则通过单方面划界和利益承诺,为大平原的系统性殖民化建立了初步但脆弱的法律框架,其固有的不平等和文化误解注定了它将走向破裂,并开启了美国与平原部落之间最惨烈的战争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