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坐部伎与立部伎》
首先,我们来理解这个标题的基本概念。“坐部伎”与“立部伎”是唐代宫廷燕乐(宴飨之乐)中,根据演出形式和技艺水平对乐舞艺人进行的两种分类。这不仅是音乐舞蹈的表演形式,更是唐代礼乐制度、等级观念和艺术成就的集中体现。
第一步:制度的起源与确立
这一制度并非唐初即有,而是在唐高宗、武则天时期逐渐形成,到唐玄宗开元年间(713-741年)得以系统化、制度化。唐玄宗是一位极具艺术造诣的皇帝,他大力扩充教坊(宫廷音乐机构),并从当时数以万计的乐工中,依据其技艺高下,明确划分为“坐部”与“立部”两部。这标志着唐代宫廷乐舞管理体制达到顶峰。
第二步:表演形式与等级区分
- 坐部伎:顾名思义,是坐在堂上表演的乐工和舞者。通常人数较少,少则3人,多至12人。乐器以丝竹细乐为主,如筝、琵琶、笙、笛等。舞姿优雅,技艺要求极高,注重个人技巧与细腻的艺术表现。因其表演场合(堂上)更尊贵,对技艺要求更严苛,所以地位高于立部伎。
- 立部伎:是站在堂下表演的乐工和舞者。规模宏大,人数常达数十甚至上百人。乐器以鼓、钲等打击乐和鼓吹乐为主,声势浩大,气势磅礴。舞蹈场面壮观,更注重队形变化和整体气势,常有武舞或歌颂帝王文治武功的主题。因其在堂下,技艺要求相对略低,故地位次于坐部伎。
第三步:核心曲目与政治象征
两部伎都拥有固定的、代表最高水平的成套乐舞曲目,这些曲目多以歌颂当朝帝王功绩为主题。
- 坐部伎有六部曲,如歌颂唐太宗的《安乐》、《太平乐》,歌颂唐高宗的《天授乐》,歌颂唐玄宗的《龙池乐》、《小破阵乐》等。
- 立部伎有八部曲,如《破阵乐》(改编自秦王破阵乐,气势最雄壮)、《庆善乐》(文舞)、《大定乐》、《上元乐》等,多表现战争、建国等宏大题材。
这些曲目不仅是艺术,更是政治宣传工具,通过乐舞艺术塑造和强化皇权的神圣性与合法性。
第四步:管理制度与升降机制
乐工的管理非常严格。初入宫的乐工先在“雅乐”部(祭祀礼仪用乐,地位实际最低)学习,技艺出众者升入“立部伎”,再从中选拔最顶尖者,方能进入“坐部伎”。反之,如果坐部伎中有人技艺退步,就会被降到立部伎;立部伎不合格者,则会被贬去从事雅乐。这一“坐立部伎升降制”清晰反映了唐代宫廷艺术领域以技艺水平为核心的严格考核与等级秩序。
第五步:盛衰变迁与文化意义
坐、立部伎在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达到鼎盛,是“开元盛世”在文化艺术领域的璀璨标志。然而,“安史之乱”(755-763年)使两京沦陷,大量优秀乐工流散,宫廷乐舞体系遭到毁灭性打击。叛乱平定后,虽力图恢复,但已难复旧观。至中晚唐,白居易在《立部伎》诗中写道:“太常部伎有等级,堂上者坐堂下立……立部贱,坐部贵,坐部退为立部伎……”不仅描述了制度本身,更借乐舞的衰落讽喻时政的衰微。
其文化意义在于:它代表了唐代吸收融合中外乐舞(如龟兹乐、西凉乐等)后,所形成的制度化、殿堂化的宫廷乐舞最高典范,是唐代文化自信、开放包容与制度创新的生动体现。
总结:隋唐时期的坐部伎与立部伎,是一个从艺术实践上升到国家礼乐制度的典型。它起源于宫廷艺术需求,经制度化而形成严格的等级分划,其曲目承载政治功能,其管理体现绩效原则,其兴衰直接映射了唐朝国运的起伏,是理解唐代宫廷文化、政治礼仪与社会等级的一个独特而重要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