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的“廪食”与官粮配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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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5-12-27 01:06:19

秦汉时期的“廪食”与官粮配给制度

接下来,我将为您循序渐进地讲解“秦汉时期的‘廪食’与官粮配给制度”这一词条。

第一步:词条核心概念界定
“廪食”是秦汉时期一项重要的国家供给制度。“廪”指粮仓,“食”指口粮。“廪食”狭义上指官府从其管理的粮仓中向特定人群定期、定额发放口粮;广义上则涵盖了这一配给体系的运作方式、供给对象及相关法律规定。它是国家财政支出与人身控制相结合的关键环节,深刻体现了秦汉“食官”体制的特征。

第二步:供给对象(谁可获得廪食)
廪食的供给对象并非全体民众,而是具有特定身份或处于特定状态的人群,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官吏与公务人员:包括朝廷命官、低级吏员(如“斗食”、“佐史”)、官府征发的“更卒”(服徭役者)以及“戍卒”(边防士兵)等,他们在执行公务期间的口粮由官府供给。这是维持行政与军事系统运转的基础。
  2. 刑徒与强制劳动者:如城旦舂、鬼薪、白粲等徒刑犯,以及因罪被罚为“隶臣妾”者,他们在服刑期间的生存口粮完全依赖官府廪食。配给量通常低于自由人,是其刑罚的一部分。
  3. 特殊群体与受抚恤者:包括在驿传系统(“传舍”)中持有官方凭证(“传”)的公务出行人员;部分时期对鳏寡孤独、高龄老人(如持“鸠杖”者)的救济性供给;以及因国家工程(如徙陵)而迁徙的移民,在安置初期会得到廪食支持。
  4. 皇室、宫廷依附人员:包括后宫妃嫔、宦官、宫廷服务人员(如“待诏”、“宦皇帝者”)等,其供给由少府等宫廷机构负责。

第三步:运作机制与管理(如何发放与管理)
廪食制度的运作高度制度化、精细化:

  1. 计量标准:发放以体积(容量)为主要计量单位。秦及汉初,基本标准是“日食二升”(约合今0.4升),月食“三石三斗三升少”(约合今66.7升)。根据性别(女性通常稍少)、年龄、劳动强度(如“小城旦”食量减半)、身份(刑徒低于吏卒)有详细等差规定。出土的秦简《仓律》和汉简中有大量精确到“升”、“斗”、“石”的发放记录。
  2. 发放程序: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和上级指令。领取时需履行登记、核验身份(如验看“符”、“传”或名籍)、领取人签字或画押(“署”)等手续。发放过程有专人监督,防止冒领或克扣。
  3. 管理机构:中央由治粟内史(后称大司农)总管国家粮仓与财政调配;地方则由县、道的“仓啬夫”及其下属“佐”、“史”具体负责本仓廪食的出入、保管与簿记。宫廷系统则由少府下属的“太仓”等机构管理。各仓每月、每年都要进行严格的账目核对与盘点(“效”)。

第四步:社会经济与政治内涵(制度的目的与影响)
廪食制度远不止于解决吃饭问题,其深层内涵在于:

  1. 人身控制手段:对于官吏、戍卒、刑徒而言,廪食是维持其生存的基础。国家通过控制这一基础,强化了对这些重要人力的人身依附与管理,使其必须依赖并服从国家机器。
  2. 国家财政支出的大宗:廪食是政府财政,特别是粮食储备支出的主要项目之一。它要求国家必须建立并维持庞大的粮食征收(田租)、储存(仓廪)和调运(转漕)体系。
  3. 社会等级与权益的体现:廪食的供给资格、数量、质量(如是否提供盐、菜钱)本身就是社会身份的标识。官吏高于平民,戍卒高于刑徒,清晰地反映了秦汉社会的等级秩序。
  4. 稳定与应急功能:在特定情况下(如灾荒、战后安抚),廪食制度可作为国家实施社会救济(“赈廪”)、稳定秩序的工具。对移民的初期廪食供应,则有助于国家重大政策的推行。

第五步:流变与历史地位
从秦至汉,廪食制度的基本原则得到延续,但也随社会变化而调整。西汉中期以后,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兼并,部分供给(如官吏俸禄)逐渐转向钱、谷兼发甚至以钱为主,但军事、刑徒等核心领域的实物廪食供给始终未变。它上承战国秦制,下启魏晋隋唐的官俸、军粮制度,是理解秦汉“大一统”帝国如何通过物质供给来组织、控制庞大国家机器与社会成员的核心制度之一。通过简牍中对廪食每一升、每一斗的精确记录,我们得以窥见那个时代的国家治理是如何深入到最基本的生存层面的。

秦汉时期的“廪食”与官粮配给制度

接下来,我将为您循序渐进地讲解“秦汉时期的‘廪食’与官粮配给制度”这一词条。

第一步:词条核心概念界定
“廪食”是秦汉时期一项重要的国家供给制度。“廪”指粮仓,“食”指口粮。“廪食”狭义上指官府从其管理的粮仓中向特定人群定期、定额发放口粮;广义上则涵盖了这一配给体系的运作方式、供给对象及相关法律规定。它是国家财政支出与人身控制相结合的关键环节,深刻体现了秦汉“食官”体制的特征。

第二步:供给对象(谁可获得廪食)
廪食的供给对象并非全体民众,而是具有特定身份或处于特定状态的人群,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官吏与公务人员:包括朝廷命官、低级吏员(如“斗食”、“佐史”)、官府征发的“更卒”(服徭役者)以及“戍卒”(边防士兵)等,他们在执行公务期间的口粮由官府供给。这是维持行政与军事系统运转的基础。
  2. 刑徒与强制劳动者:如城旦舂、鬼薪、白粲等徒刑犯,以及因罪被罚为“隶臣妾”者,他们在服刑期间的生存口粮完全依赖官府廪食。配给量通常低于自由人,是其刑罚的一部分。
  3. 特殊群体与受抚恤者:包括在驿传系统(“传舍”)中持有官方凭证(“传”)的公务出行人员;部分时期对鳏寡孤独、高龄老人(如持“鸠杖”者)的救济性供给;以及因国家工程(如徙陵)而迁徙的移民,在安置初期会得到廪食支持。
  4. 皇室、宫廷依附人员:包括后宫妃嫔、宦官、宫廷服务人员(如“待诏”、“宦皇帝者”)等,其供给由少府等宫廷机构负责。

第三步:运作机制与管理(如何发放与管理)
廪食制度的运作高度制度化、精细化:

  1. 计量标准:发放以体积(容量)为主要计量单位。秦及汉初,基本标准是“日食二升”(约合今0.4升),月食“三石三斗三升少”(约合今66.7升)。根据性别(女性通常稍少)、年龄、劳动强度(如“小城旦”食量减半)、身份(刑徒低于吏卒)有详细等差规定。出土的秦简《仓律》和汉简中有大量精确到“升”、“斗”、“石”的发放记录。
  2. 发放程序: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和上级指令。领取时需履行登记、核验身份(如验看“符”、“传”或名籍)、领取人签字或画押(“署”)等手续。发放过程有专人监督,防止冒领或克扣。
  3. 管理机构:中央由治粟内史(后称大司农)总管国家粮仓与财政调配;地方则由县、道的“仓啬夫”及其下属“佐”、“史”具体负责本仓廪食的出入、保管与簿记。宫廷系统则由少府下属的“太仓”等机构管理。各仓每月、每年都要进行严格的账目核对与盘点(“效”)。

第四步:社会经济与政治内涵(制度的目的与影响)
廪食制度远不止于解决吃饭问题,其深层内涵在于:

  1. 人身控制手段:对于官吏、戍卒、刑徒而言,廪食是维持其生存的基础。国家通过控制这一基础,强化了对这些重要人力的人身依附与管理,使其必须依赖并服从国家机器。
  2. 国家财政支出的大宗:廪食是政府财政,特别是粮食储备支出的主要项目之一。它要求国家必须建立并维持庞大的粮食征收(田租)、储存(仓廪)和调运(转漕)体系。
  3. 社会等级与权益的体现:廪食的供给资格、数量、质量(如是否提供盐、菜钱)本身就是社会身份的标识。官吏高于平民,戍卒高于刑徒,清晰地反映了秦汉社会的等级秩序。
  4. 稳定与应急功能:在特定情况下(如灾荒、战后安抚),廪食制度可作为国家实施社会救济(“赈廪”)、稳定秩序的工具。对移民的初期廪食供应,则有助于国家重大政策的推行。

第五步:流变与历史地位
从秦至汉,廪食制度的基本原则得到延续,但也随社会变化而调整。西汉中期以后,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兼并,部分供给(如官吏俸禄)逐渐转向钱、谷兼发甚至以钱为主,但军事、刑徒等核心领域的实物廪食供给始终未变。它上承战国秦制,下启魏晋隋唐的官俸、军粮制度,是理解秦汉“大一统”帝国如何通过物质供给来组织、控制庞大国家机器与社会成员的核心制度之一。通过简牍中对廪食每一升、每一斗的精确记录,我们得以窥见那个时代的国家治理是如何深入到最基本的生存层面的。

秦汉时期的“廪食”与官粮配给制度 接下来,我将为您循序渐进地讲解“秦汉时期的‘廪食’与官粮配给制度”这一词条。 第一步:词条核心概念界定 “廪食”是秦汉时期一项重要的国家供给制度。“廪”指粮仓,“食”指口粮。“廪食”狭义上指官府从其管理的粮仓中向特定人群定期、定额发放口粮;广义上则涵盖了这一配给体系的运作方式、供给对象及相关法律规定。它是国家财政支出与人身控制相结合的关键环节,深刻体现了秦汉“食官”体制的特征。 第二步:供给对象(谁可获得廪食) 廪食的供给对象并非全体民众,而是具有特定身份或处于特定状态的人群,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官吏与公务人员 :包括朝廷命官、低级吏员(如“斗食”、“佐史”)、官府征发的“更卒”(服徭役者)以及“戍卒”(边防士兵)等,他们在执行公务期间的口粮由官府供给。这是维持行政与军事系统运转的基础。 刑徒与强制劳动者 :如城旦舂、鬼薪、白粲等徒刑犯,以及因罪被罚为“隶臣妾”者,他们在服刑期间的生存口粮完全依赖官府廪食。配给量通常低于自由人,是其刑罚的一部分。 特殊群体与受抚恤者 :包括在驿传系统(“传舍”)中持有官方凭证(“传”)的公务出行人员;部分时期对鳏寡孤独、高龄老人(如持“鸠杖”者)的救济性供给;以及因国家工程(如徙陵)而迁徙的移民,在安置初期会得到廪食支持。 皇室、宫廷依附人员 :包括后宫妃嫔、宦官、宫廷服务人员(如“待诏”、“宦皇帝者”)等,其供给由少府等宫廷机构负责。 第三步:运作机制与管理(如何发放与管理) 廪食制度的运作高度制度化、精细化: 计量标准 :发放以体积(容量)为主要计量单位。秦及汉初,基本标准是“日食二升”(约合今0.4升),月食“三石三斗三升少”(约合今66.7升)。根据性别(女性通常稍少)、年龄、劳动强度(如“小城旦”食量减半)、身份(刑徒低于吏卒)有详细等差规定。出土的秦简《仓律》和汉简中有大量精确到“升”、“斗”、“石”的发放记录。 发放程序 :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和上级指令。领取时需履行登记、核验身份(如验看“符”、“传”或名籍)、领取人签字或画押(“署”)等手续。发放过程有专人监督,防止冒领或克扣。 管理机构 :中央由治粟内史(后称大司农)总管国家粮仓与财政调配;地方则由县、道的“仓啬夫”及其下属“佐”、“史”具体负责本仓廪食的出入、保管与簿记。宫廷系统则由少府下属的“太仓”等机构管理。各仓每月、每年都要进行严格的账目核对与盘点(“效”)。 第四步:社会经济与政治内涵(制度的目的与影响) 廪食制度远不止于解决吃饭问题,其深层内涵在于: 人身控制手段 :对于官吏、戍卒、刑徒而言,廪食是维持其生存的基础。国家通过控制这一基础,强化了对这些重要人力的人身依附与管理,使其必须依赖并服从国家机器。 国家财政支出的大宗 :廪食是政府财政,特别是粮食储备支出的主要项目之一。它要求国家必须建立并维持庞大的粮食征收(田租)、储存(仓廪)和调运(转漕)体系。 社会等级与权益的体现 :廪食的供给资格、数量、质量(如是否提供盐、菜钱)本身就是社会身份的标识。官吏高于平民,戍卒高于刑徒,清晰地反映了秦汉社会的等级秩序。 稳定与应急功能 :在特定情况下(如灾荒、战后安抚),廪食制度可作为国家实施社会救济(“赈廪”)、稳定秩序的工具。对移民的初期廪食供应,则有助于国家重大政策的推行。 第五步:流变与历史地位 从秦至汉,廪食制度的基本原则得到延续,但也随社会变化而调整。西汉中期以后,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兼并,部分供给(如官吏俸禄)逐渐转向钱、谷兼发甚至以钱为主,但军事、刑徒等核心领域的实物廪食供给始终未变。它上承战国秦制,下启魏晋隋唐的官俸、军粮制度,是理解秦汉“大一统”帝国如何通过物质供给来组织、控制庞大国家机器与社会成员的核心制度之一。通过简牍中对廪食每一升、每一斗的精确记录,我们得以窥见那个时代的国家治理是如何深入到最基本的生存层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