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的“廊房”与官营商业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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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与性质:宋元时期的“廊房”,是指由官方(朝廷或地方政府)建造、拥有并管理的临街商业性房屋建筑,通常位于城市繁华街区、市场周围或交通要道两侧。其核心特征是官有产权和经营性租赁。官府建造这些房屋并非用于自身行政或居住,而是作为商业地产出租给商户,收取租金,构成政府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在宋代,它们常被称为“廊屋”、“店廊”或直接称为“官廊”;元代延续此制,亦通称“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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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动因与资金来源:廊房的大规模兴建,主要出于两个目的。一是增加财政收入:城市商业繁荣,临街店面价值高昂,官府直接参与地产经营可获取稳定、可观的课利(租金收入),用以补贴地方财政或专项经费。二是城市规划与管理的需要:官府通过统一建设廊房,可以规范城市商业区的布局,改善市容,并提供标准化的经营场所。其建设资金多来源于地方财政结余、专项拨款,或通过“回易”(官府经营商业的利润)等方式筹集。有时也会在大型公共工程(如修筑城墙、官署)时,附带规划建设商业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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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与建筑形式:廊房通常为联排式建筑,形成连续的商业街面。其典型结构是前为店铺,后接仓库或作坊,上层可能作为居住空间。多为砖木结构,比普通民宅坚固规整。它们常集中于特定的“廊区”,如宋代东京汴梁的“旧城廊”、杭州的“官廊”,以及各州县治所设立的“市廊”。这些区域往往就是当地的核心商业区(“市”),廊房构成了市场的物理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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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与租赁方式:廊房由各级官府的相关机构负责管理,宋代常由“楼店务”(后改称“店宅务”)专司其职,元代则由地方官府(路、府、州)或税务机构兼管。租赁采取招租承赁的方式,商户需定期(如按月、季)缴纳租金,称为“廊钱”或“房廊钱”。租赁权有时可以转兑,但须经官府备案并可能收取费用。官府会制定详细的租赁条例,包括租金标准、修缮责任、禁止私下转让等,并设有专人负责催收租金、维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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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意义与历史演变:廊房租金是宋元时期城市重要税课之一,属于“城郭之赋”或“房地钱”的范畴。其收入常被指定用于特定开支,如宋代部分廊房钱用于补贴地方官员俸禄(“添支钱”)或资助地方学校(“学粮”)。元代亦将其纳入地方“课程”(商业税)体系。这项制度贯穿宋元,但随着时间推移,也出现了一些弊端,如官吏利用管理权勒索商户、租金定额化后跟不上市场行情、房屋年久失修等。至元代中后期,部分廊房产权和管理可能出现混乱,或被权势之家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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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济社会的关联:廊房制度是宋元时期官营经济深入城市商业领域的典型体现,反映了政权对重要商业资源的控制。它既促进了商业区的集中与规范化,为中小商户提供了相对稳定的经营场所,也体现了国家权力对城市空间和商业活动的塑造与管理。同时,它与“房廊钱”作为一项财政征收,也构成了商户的经营成本,是其与官府经济关系的一个侧面。这一制度与“官营店宅”、“墟市房廊”等其他官产经营形式,共同构成了宋元时期独特的城市国有不动产经济体系。
《宋元时期的“廊房”与官营商业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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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与性质:宋元时期的“廊房”,是指由官方(朝廷或地方政府)建造、拥有并管理的临街商业性房屋建筑,通常位于城市繁华街区、市场周围或交通要道两侧。其核心特征是官有产权和经营性租赁。官府建造这些房屋并非用于自身行政或居住,而是作为商业地产出租给商户,收取租金,构成政府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在宋代,它们常被称为“廊屋”、“店廊”或直接称为“官廊”;元代延续此制,亦通称“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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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动因与资金来源:廊房的大规模兴建,主要出于两个目的。一是增加财政收入:城市商业繁荣,临街店面价值高昂,官府直接参与地产经营可获取稳定、可观的课利(租金收入),用以补贴地方财政或专项经费。二是城市规划与管理的需要:官府通过统一建设廊房,可以规范城市商业区的布局,改善市容,并提供标准化的经营场所。其建设资金多来源于地方财政结余、专项拨款,或通过“回易”(官府经营商业的利润)等方式筹集。有时也会在大型公共工程(如修筑城墙、官署)时,附带规划建设商业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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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与建筑形式:廊房通常为联排式建筑,形成连续的商业街面。其典型结构是前为店铺,后接仓库或作坊,上层可能作为居住空间。多为砖木结构,比普通民宅坚固规整。它们常集中于特定的“廊区”,如宋代东京汴梁的“旧城廊”、杭州的“官廊”,以及各州县治所设立的“市廊”。这些区域往往就是当地的核心商业区(“市”),廊房构成了市场的物理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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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与租赁方式:廊房由各级官府的相关机构负责管理,宋代常由“楼店务”(后改称“店宅务”)专司其职,元代则由地方官府(路、府、州)或税务机构兼管。租赁采取招租承赁的方式,商户需定期(如按月、季)缴纳租金,称为“廊钱”或“房廊钱”。租赁权有时可以转兑,但须经官府备案并可能收取费用。官府会制定详细的租赁条例,包括租金标准、修缮责任、禁止私下转让等,并设有专人负责催收租金、维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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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意义与历史演变:廊房租金是宋元时期城市重要税课之一,属于“城郭之赋”或“房地钱”的范畴。其收入常被指定用于特定开支,如宋代部分廊房钱用于补贴地方官员俸禄(“添支钱”)或资助地方学校(“学粮”)。元代亦将其纳入地方“课程”(商业税)体系。这项制度贯穿宋元,但随着时间推移,也出现了一些弊端,如官吏利用管理权勒索商户、租金定额化后跟不上市场行情、房屋年久失修等。至元代中后期,部分廊房产权和管理可能出现混乱,或被权势之家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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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济社会的关联:廊房制度是宋元时期官营经济深入城市商业领域的典型体现,反映了政权对重要商业资源的控制。它既促进了商业区的集中与规范化,为中小商户提供了相对稳定的经营场所,也体现了国家权力对城市空间和商业活动的塑造与管理。同时,它与“房廊钱”作为一项财政征收,也构成了商户的经营成本,是其与官府经济关系的一个侧面。这一制度与“官营店宅”、“墟市房廊”等其他官产经营形式,共同构成了宋元时期独特的城市国有不动产经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