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钱帛兼行》
字数 1722
更新时间 2025-12-27 15:16:32

《隋唐时期的钱帛兼行》

第一步:核心概念与历史背景
“钱帛兼行”指隋唐时期(特别是唐代大部分时间)实物货币(主要是绢帛)与金属铸钱(铜钱)并行流通、共同充当交易媒介和支付手段的货币制度。这一现象并非唐代首创,而是自魏晋南北朝以来,因长期战乱、商业凋敝、铜钱铸造萎缩而形成以布帛谷粟为货币传统的延续。隋朝统一后曾着力整顿币制,推行五铢钱,但绢帛在流通中仍占重要地位。唐代承袭了这一混合货币体系,并将其制度化,成为当时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特征。

第二步:绢帛作为货币的法定地位与功能
唐代法律明确赋予了绢帛与铜钱同等的货币资格。绢帛(特别是绢、帛、布等丝麻织品)具备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的职能。官方在许多场合规定或习惯使用绢帛:

  1. 大额支付与赏赐:朝廷的巨额赏赐、官员俸禄的一部分(如禄米之外的“俸料”有时折绢)、军费赏功、赎罪罚金等多使用绢帛匹段。
  2. 财政收支:国家税收中的“调”即征收绢布,户税、地税在一定时期也可折纳绢帛。财政支出如和籴(政府采购粮食)、和雇(雇佣劳力)也常支付绢帛。
  3. 市场交易:虽然小额交易多用铜钱,但大额交易、远程贸易,尤其是涉及牲畜、房产、土地等,普遍使用绢帛计价和支付。绢帛具有价值高、易于分割(以匹、丈、尺为单位)、便于长途携带(轻于等值铜钱)的优点。
  4. 价值基准:绢帛匹段具有相对稳定的价值,常被用作借贷、计价、估价的标准,尤其在铜钱短缺或波动时。

第三步:铜钱的流通与“钱荒”问题
唐代主要流通“开元通宝”等铜钱。铜钱适用于日常小额交易、市场零售,是民间商业活动的重要媒介。然而,唐代长期面临“钱荒”——即流通中铜钱数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其原因包括:

  1. 铜矿资源与铸币能力有限:铜料开采和铸钱技术制约了货币供应量。
  2. 铜钱外流:铜钱通过贸易、赏赐流向周边民族(如回纥、吐蕃)和海外(如日本、东南亚)。
  3. 销钱为器:由于铜器价格往往高于等重铜钱,民间私自熔化铜钱铸造铜器牟利,导致钱币退出流通。
  4. 贮藏窖藏:富户、官吏大量囤积铜钱,加剧了流通领域的短缺。
    “钱荒”导致通货紧缩、钱重物轻,加重了百姓以钱纳税的实际负担,成为中晚唐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第四步:钱帛兼行的运作机制与矛盾
在实际经济运行中,钱帛各有其适用领域,但也存在复杂的互动与矛盾:

  1. 官方比价与市场波动:政府试图维持钱帛间的固定比价(如一定数量的钱折合一匹绢),但市场供需常导致实际价格波动。绢帛本身是商品,其品质、时价会影响其货币价值。
  2. 支付偏好:由于铜钱短缺,债权人、卖方往往更愿意接受铜钱,而债务人、买方则希望支付绢帛,引发纠纷。为此,唐廷多次颁布法令,强调交易“钱帛兼用”,不得“专令用钱”或“拒帛”,以维持绢帛的货币地位。
  3. 地域差异:钱帛使用比例存在地域差别。关中、河南等政治经济中心及南方商业发达地区,铜钱使用更普遍;而在一些边地或农村,绢帛、实物交换可能仍占主导。

第五步:钱帛兼行的衰落与货币白银化的萌芽
唐代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钱帛兼行制度的内在矛盾日益突出:

  1. 绢帛货币职能的削弱:绢帛作为实物,易损坏、品质不一、不便精确分割,且其生产受气候、政策影响,价值不稳,逐渐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商业需求。
  2. 铜钱地位的加强:尽管有钱荒,但政府努力增加铸钱(如开采新矿、严禁销钱为器、限制蓄钱),并推行“两税法”等赋税改革,规定部分税额以钱计算,客观上提高了铜钱的财政地位。
  3. 新货币形态的出现:为缓解钱荒和大额支付困难,出现了“飞钱”(便换,一种汇票)等信用工具。更重要的是,白银在晚唐开始更多进入流通领域,尤其在岭南、江淮等地区,用于大额交易和税收。这为宋代以后货币白银化趋势埋下了伏笔。
    安史之乱后,钱帛兼行虽在法令上仍被强调,但实际经济中,铜钱的重要性持续上升,绢帛的货币功能逐步衰退,向一般商品回归。

总结:隋唐时期的“钱帛兼行”是一种适应当时社会经济条件的过渡性货币制度。它既体现了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并存的现实,也反映了政府试图调控货币流通的努力。这一制度的运行、矛盾及最终演变,生动映射了唐代社会经济从相对封闭向更为活跃、复杂转变的过程,是理解隋唐财政、商业和社会生活的重要钥匙。

《隋唐时期的钱帛兼行》

第一步:核心概念与历史背景
“钱帛兼行”指隋唐时期(特别是唐代大部分时间)实物货币(主要是绢帛)与金属铸钱(铜钱)并行流通、共同充当交易媒介和支付手段的货币制度。这一现象并非唐代首创,而是自魏晋南北朝以来,因长期战乱、商业凋敝、铜钱铸造萎缩而形成以布帛谷粟为货币传统的延续。隋朝统一后曾着力整顿币制,推行五铢钱,但绢帛在流通中仍占重要地位。唐代承袭了这一混合货币体系,并将其制度化,成为当时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特征。

第二步:绢帛作为货币的法定地位与功能
唐代法律明确赋予了绢帛与铜钱同等的货币资格。绢帛(特别是绢、帛、布等丝麻织品)具备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的职能。官方在许多场合规定或习惯使用绢帛:

  1. 大额支付与赏赐:朝廷的巨额赏赐、官员俸禄的一部分(如禄米之外的“俸料”有时折绢)、军费赏功、赎罪罚金等多使用绢帛匹段。
  2. 财政收支:国家税收中的“调”即征收绢布,户税、地税在一定时期也可折纳绢帛。财政支出如和籴(政府采购粮食)、和雇(雇佣劳力)也常支付绢帛。
  3. 市场交易:虽然小额交易多用铜钱,但大额交易、远程贸易,尤其是涉及牲畜、房产、土地等,普遍使用绢帛计价和支付。绢帛具有价值高、易于分割(以匹、丈、尺为单位)、便于长途携带(轻于等值铜钱)的优点。
  4. 价值基准:绢帛匹段具有相对稳定的价值,常被用作借贷、计价、估价的标准,尤其在铜钱短缺或波动时。

第三步:铜钱的流通与“钱荒”问题
唐代主要流通“开元通宝”等铜钱。铜钱适用于日常小额交易、市场零售,是民间商业活动的重要媒介。然而,唐代长期面临“钱荒”——即流通中铜钱数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其原因包括:

  1. 铜矿资源与铸币能力有限:铜料开采和铸钱技术制约了货币供应量。
  2. 铜钱外流:铜钱通过贸易、赏赐流向周边民族(如回纥、吐蕃)和海外(如日本、东南亚)。
  3. 销钱为器:由于铜器价格往往高于等重铜钱,民间私自熔化铜钱铸造铜器牟利,导致钱币退出流通。
  4. 贮藏窖藏:富户、官吏大量囤积铜钱,加剧了流通领域的短缺。
    “钱荒”导致通货紧缩、钱重物轻,加重了百姓以钱纳税的实际负担,成为中晚唐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第四步:钱帛兼行的运作机制与矛盾
在实际经济运行中,钱帛各有其适用领域,但也存在复杂的互动与矛盾:

  1. 官方比价与市场波动:政府试图维持钱帛间的固定比价(如一定数量的钱折合一匹绢),但市场供需常导致实际价格波动。绢帛本身是商品,其品质、时价会影响其货币价值。
  2. 支付偏好:由于铜钱短缺,债权人、卖方往往更愿意接受铜钱,而债务人、买方则希望支付绢帛,引发纠纷。为此,唐廷多次颁布法令,强调交易“钱帛兼用”,不得“专令用钱”或“拒帛”,以维持绢帛的货币地位。
  3. 地域差异:钱帛使用比例存在地域差别。关中、河南等政治经济中心及南方商业发达地区,铜钱使用更普遍;而在一些边地或农村,绢帛、实物交换可能仍占主导。

第五步:钱帛兼行的衰落与货币白银化的萌芽
唐代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钱帛兼行制度的内在矛盾日益突出:

  1. 绢帛货币职能的削弱:绢帛作为实物,易损坏、品质不一、不便精确分割,且其生产受气候、政策影响,价值不稳,逐渐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商业需求。
  2. 铜钱地位的加强:尽管有钱荒,但政府努力增加铸钱(如开采新矿、严禁销钱为器、限制蓄钱),并推行“两税法”等赋税改革,规定部分税额以钱计算,客观上提高了铜钱的财政地位。
  3. 新货币形态的出现:为缓解钱荒和大额支付困难,出现了“飞钱”(便换,一种汇票)等信用工具。更重要的是,白银在晚唐开始更多进入流通领域,尤其在岭南、江淮等地区,用于大额交易和税收。这为宋代以后货币白银化趋势埋下了伏笔。
    安史之乱后,钱帛兼行虽在法令上仍被强调,但实际经济中,铜钱的重要性持续上升,绢帛的货币功能逐步衰退,向一般商品回归。

总结:隋唐时期的“钱帛兼行”是一种适应当时社会经济条件的过渡性货币制度。它既体现了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并存的现实,也反映了政府试图调控货币流通的努力。这一制度的运行、矛盾及最终演变,生动映射了唐代社会经济从相对封闭向更为活跃、复杂转变的过程,是理解隋唐财政、商业和社会生活的重要钥匙。

《隋唐时期的钱帛兼行》 第一步:核心概念与历史背景 “钱帛兼行”指隋唐时期(特别是唐代大部分时间)实物货币(主要是绢帛)与金属铸钱(铜钱)并行流通、共同充当交易媒介和支付手段的货币制度。这一现象并非唐代首创,而是自魏晋南北朝以来,因长期战乱、商业凋敝、铜钱铸造萎缩而形成以布帛谷粟为货币传统的延续。隋朝统一后曾着力整顿币制,推行五铢钱,但绢帛在流通中仍占重要地位。唐代承袭了这一混合货币体系,并将其制度化,成为当时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特征。 第二步:绢帛作为货币的法定地位与功能 唐代法律明确赋予了绢帛与铜钱同等的货币资格。绢帛(特别是绢、帛、布等丝麻织品)具备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的职能。官方在许多场合规定或习惯使用绢帛: 大额支付与赏赐 :朝廷的巨额赏赐、官员俸禄的一部分(如禄米之外的“俸料”有时折绢)、军费赏功、赎罪罚金等多使用绢帛匹段。 财政收支 :国家税收中的“调”即征收绢布,户税、地税在一定时期也可折纳绢帛。财政支出如和籴(政府采购粮食)、和雇(雇佣劳力)也常支付绢帛。 市场交易 :虽然小额交易多用铜钱,但大额交易、远程贸易,尤其是涉及牲畜、房产、土地等,普遍使用绢帛计价和支付。绢帛具有价值高、易于分割(以匹、丈、尺为单位)、便于长途携带(轻于等值铜钱)的优点。 价值基准 :绢帛匹段具有相对稳定的价值,常被用作借贷、计价、估价的标准,尤其在铜钱短缺或波动时。 第三步:铜钱的流通与“钱荒”问题 唐代主要流通“开元通宝”等铜钱。铜钱适用于日常小额交易、市场零售,是民间商业活动的重要媒介。然而,唐代长期面临“钱荒”——即流通中铜钱数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其原因包括: 铜矿资源与铸币能力有限 :铜料开采和铸钱技术制约了货币供应量。 铜钱外流 :铜钱通过贸易、赏赐流向周边民族(如回纥、吐蕃)和海外(如日本、东南亚)。 销钱为器 :由于铜器价格往往高于等重铜钱,民间私自熔化铜钱铸造铜器牟利,导致钱币退出流通。 贮藏窖藏 :富户、官吏大量囤积铜钱,加剧了流通领域的短缺。 “钱荒”导致通货紧缩、钱重物轻,加重了百姓以钱纳税的实际负担,成为中晚唐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第四步:钱帛兼行的运作机制与矛盾 在实际经济运行中,钱帛各有其适用领域,但也存在复杂的互动与矛盾: 官方比价与市场波动 :政府试图维持钱帛间的固定比价(如一定数量的钱折合一匹绢),但市场供需常导致实际价格波动。绢帛本身是商品,其品质、时价会影响其货币价值。 支付偏好 :由于铜钱短缺,债权人、卖方往往更愿意接受铜钱,而债务人、买方则希望支付绢帛,引发纠纷。为此,唐廷多次颁布法令,强调交易“钱帛兼用”,不得“专令用钱”或“拒帛”,以维持绢帛的货币地位。 地域差异 :钱帛使用比例存在地域差别。关中、河南等政治经济中心及南方商业发达地区,铜钱使用更普遍;而在一些边地或农村,绢帛、实物交换可能仍占主导。 第五步:钱帛兼行的衰落与货币白银化的萌芽 唐代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钱帛兼行制度的内在矛盾日益突出: 绢帛货币职能的削弱 :绢帛作为实物,易损坏、品质不一、不便精确分割,且其生产受气候、政策影响,价值不稳,逐渐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商业需求。 铜钱地位的加强 :尽管有钱荒,但政府努力增加铸钱(如开采新矿、严禁销钱为器、限制蓄钱),并推行“两税法”等赋税改革,规定部分税额以钱计算,客观上提高了铜钱的财政地位。 新货币形态的出现 :为缓解钱荒和大额支付困难,出现了“飞钱”(便换,一种汇票)等信用工具。更重要的是,白银在晚唐开始更多进入流通领域,尤其在岭南、江淮等地区,用于大额交易和税收。这为宋代以后货币白银化趋势埋下了伏笔。 安史之乱后,钱帛兼行虽在法令上仍被强调,但实际经济中,铜钱的重要性持续上升,绢帛的货币功能逐步衰退,向一般商品回归。 总结 :隋唐时期的“钱帛兼行”是一种适应当时社会经济条件的过渡性货币制度。它既体现了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并存的现实,也反映了政府试图调控货币流通的努力。这一制度的运行、矛盾及最终演变,生动映射了唐代社会经济从相对封闭向更为活跃、复杂转变的过程,是理解隋唐财政、商业和社会生活的重要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