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是晚清时期为应对对外交涉事务而设立的中枢机构。其设立背景可追溯至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在《北京条约》中被迫承认西方列强的外交常驻权。传统礼部与理藩院已无法处理近代外交事务,1861年1月20日,咸丰帝批准成立专责外交的临时机构,初称"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后删去"通商"二字定为正式名称。
该机构的组织架构仿照军机处,设大臣与章京两级。大臣分三类:首席总理大臣由亲王兼任,总领事务;会办大臣从军机大臣中选任;帮办大臣由内阁部院官员充任。章京则从内阁部
2025-11-15 15: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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