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奴婢与贱民制度
**明清时期的奴婢与贱民制度**
1. **制度渊源与法律界定**
明代沿袭元代的户籍分类,将人口分为民、军、匠、灶等籍,其中"贱民"阶层在法律上被明确区分。奴婢主要来源包括战俘、罪臣家属、人口买卖产生的"投靠户"等。清代在法律中延续了"良贱有别"的原则,《大清律例》规定贱民不得与良民通婚、参加科举,身份世代相承。
2. **社会构成与生存状态**
奴婢分为官奴与私奴:官奴服务于衙门、驿站,私奴隶属于贵族、官员和地主。他们从事家务、农耕、商业辅助等劳动,人身自由受限,婚姻需主人同
2025-11-22 06:13:2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