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铁道法》
**《中华民国铁道法》**
1. **立法背景与目的**
《中华民国铁道法》于1932年7月由国民政府颁布,是中国近代第一部系统规范铁路建设、运营和管理的专门法律。民国初期,铁路多为外国资本控制或地方军阀割据管理,标准混乱、权责不清。该法旨在统一全国铁路行政,明确铁道国有原则,规范线路规划、资金筹措、运营安全及涉外合作,为构建国家交通网络提供法律基础。
2. **核心内容与结构**
法律共六章五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
- **总纲**:确立铁道为“国有公用事业”
2025-11-29 23: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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